读《围城》有感(1287字)
钟书先生说他是“锱铢积累”写完《围城》的,杨绛先生说她是“锱铢积累”读完《围城》的,而我是“蜗牛步行”欣赏完的,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夸张。说实话,我用了差不多一个月才把《围城》看完(利用的是课余时间),因此很多同学都笑话我说:“你怎么还没有看完?我已经看完了两本书啦”。当时听了,也有点不以为然,《围城》就像是一杯茶,要慢慢品尝,才能尝出其中的味道。
读罢全书,掩卷沉思,我久久不能回过神来,还一直沉浸在小说里头的情景,仿佛自己在对号入座。我在想到底是谁的错呢?或者谁都没有错,两个人彼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人结合在一起就是一个错,才酝酿成这个伤感的结局。
读《围城》,之所以读得这么慢,是因为里面真的有太多值得琢磨的地方了,真的可以让你完全沉浸在文字的魅力中,忘情得不能自拔。钱钟书先生以其丰富的人生阅历,给我们展示了用比喻做主菜的文化盛宴。那些比喻句相当的新颖,体现了作者超强的生活洞察力和敏感度。他不会把常见的比喻硬生生地插在书中,而是根据生活的发现,哪怕是很细微的事情,也可以让钱钟书先生把它加以生动化,从而拉近读者和《围城》的距离,使得读者在异乡遇知己的亲切感油然而生。在读这本书的时候,经常会遇到些难懂的字词和比喻句,这时就会停下来慢慢琢磨。“书读百遍,其义自见”这句话真的很管用,读了几遍之后茅塞顿开,那一刻就如同在深夜里解答出了一道数学题,那种心情恐怕只有那解题人才知道吧!由此我不禁被感化了,告诉自己要学会观察生活,这世界本来就并不缺少美,只是缺少一双会发现的眼睛。所有的文学创作都离不开作者的人生阅历与其对生活的发现和感悟。
对于方鸿渐,很多女人都对他产生好感。他的风流倜傥,擅长言谈都是作者赋予他的个人魅力。但是作者对他更多的是讽刺,方鸿渐是那个时代典型的知识分子的代表,一个爱面子,虚荣心极强,依靠假文凭生活的“博士”。透过他,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复杂,人的虚伪,教育和官僚的腐败。因为假文凭,方鸿渐失去了唐小姐,因为假文凭,他昧着良心地生活,总不得安宁。又因为假文凭,使他不能自信地做人,换工作也是像换衣服那样地快。假文凭,可能会使他瞒过他的丈人,父母亲。可是,永远都不可能骗得过自己的良心。除非我们是一个不会思考的动物,没有思考、没有感情。
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,有很多人也有一张脸,也有两足两手,可是他们只是比猿人稍好看一点,思想和大脑却还没来得及进化。感情对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名词。他们戴着假面具招摇过市,竭力满足自己那“来之不易”的虚荣心,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。作者借着主人公的性格特征,折射出来了人性的丑陋和当时腐败的社会。印象中一句话很深刻:“这鞋子里的泥巴,恐怕可以抵得上贪官所搜刮的地皮了。”当时我就在想,为什么是地皮呢?地皮下面是不是有更多的肥沃的泥土呢?还有一句就是:“他的眼睛并不顶大,可是反衬出许多政治家所说的大话,大而无当。”我觉得这话妙不可言,我的双手像被操控了似的,大脑皮层不断示意我拍手叫好,只是因为那时是午休,我只好作罢。
《围城》确实是一部意蕴深刻的佳作,难怪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把它列进高中生必读书目,真希望有更多的同学好好读读这本书。